2021-12-06 来源:德阳市委组织部
德阳市在推进乡村治理工作中,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,强化“清单制”管理,建立村级事务、行政权力、服务事项、小微权力“四项清单”,进一步明确组织职能、强化队伍建设、完善服务内容、压实工作责任,持续提升乡村治理科学化水平,不断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建立村级事务清单,完善治理机制。出台《德阳市关于深化村(社区)减负增能的指导意见》,对村级事务进行“清单式”梳理。一是明确日常事务。由市县组织、民政部门牵头,对村(社区)日常事务中有关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判,分别明确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主要事项27项、协助办理事项44项、工作负面清单7项,并由村(社区)党组织牵头揽总,实行流程化管理。二是精简行政事务。建立村(社区)工作事项准入制度,通过规范办公和服务用房空间管理等方式,逐步精简“会”、精简“事”,清理整顿以往村级党组织过多承担的行政事务。三是规范统计事务。建立“一表三审”工作机制,由县级城乡基层治理促进中心牵头,对县直部门自拟下发至村(社区)的各类表格,严把资格准入、科学合理、保障经费三道审核关,动真碰硬解决基层反复、多头报表等各类形式主义问题,切实为基层减负增能,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。
建立行政权力清单,提高治理能力。全面分析研判乡镇(街道)权责边界,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“清单式”梳理。一是细化权力责任事项。逐项逐条梳理乡镇(街道)现有属地事项和法律法规直接赋予的行政权力,指导各区(市、县)编发乡镇(街道)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,明晰乡镇对群众服务管理具体职责,推动权责匹配、规范运行。二是推进权力下放试点。积极探索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权力下放试点,推动行政审批、综合执法重心下移,扩大乡镇政府在市场准入、农业农村、城管交通等近百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权限。绵竹市汉旺镇承接上级委托的93项行政审批事项,有力扩大了规划建设、投资立项、社会事务等方面管理权限。三是开展履职能力培训。着眼解决换届后新任乡村干部能力水平不够的问题,坚持因事设岗、科学定责,以“规范权力运行”为主题,分级分类开展“菜单式”集中培训,让乡村干部知道干什么、怎么干,尽快提高能力水平。同时,督促县乡领导干部充分发挥率带作用,带头上讲台作示范培训,巩固扩大培训实效。目前,全市已开展履职能力专题培训20余期、3000余人次。
建立服务事项清单,增强治理效能。聚焦推动治理服务更加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精细化,对基层服务事项进行“清单式”梳理。一是下沉公共服务事项。下发《德阳市下沉乡镇(街道)公共服务事项目录》,分批推动222项直面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(站)和村(社区)便民服务点,全面促进“放管服”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向基层延伸。二是拓展代办服务范围。统筹推进城乡低保、医疗保障、卫生计生、文化教育等政务服务和党群服务事项落地落实,将水、电、气、户籍管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,全覆盖建立1186个村(社区)代办点,梳理村级代办服务事项135项,构建起“县中心—镇站—村(社区)室”三级便民服务体系,同时明确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为“第一责任人”,提供“一门式办理”“一站式服务”。三是探索优化服务方式。推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向基层延伸,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范围,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简化办理,建立线上、线下互动的信息化综合服务代办点,促进网上办、指尖办、马上办,构建权责明晰、高效便民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。
建立小微权力清单,强化治理监督。制发《德阳市“清廉村居”建设工作方案》,对村级小微权力进行“清单式”梳理。一是细化具体内容。指导各区(市、县)对照村(社区)小微权力清单,规范重大事项决策、资金管理、项目招投标管理、资产资源处置、便民服务等集体管理事务,逐项明确承办部门、责任人员、办理要求、联系方式、办理时限等内容,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完善。二是推动公开民主。梳理形成村(居)务公开指导目录,明确党务、政务、财务等方面具体内容,指导各村(社区)制定村务公开清单,推动民主监督进入规范化、制度化轨道,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有村级事务知情权、决策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促进党建引领下的“自治、法治、德治”相融互促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。三是强化监督问效。坚持市、县联动,从纪检机关、组织、民政、政法、公安、建设、自然资源等方面抽调精干力量,不定期开展小微权力清单落实情况专项督导,采取临时点、实地看、随机问相结合的方式,发现问题、强化指导、推动落实,从严从实、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