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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
(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)

2021-03-12   来源:人民日报

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三次会议1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。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。

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、大会副秘书长、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、“十四五”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、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七个决议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,审议了这七个决议草案表决稿。

会议同意将上述决议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。

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、曹建明、张春贤、沈跃跃、吉炳轩、艾力更·依明巴海、万鄂湘、陈竺、王东明、白玛赤林、丁仲礼、郝明金、蔡达峰、武维华出席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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