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8-05 来源:四川日报
郭兴利
28年间,在15个乡镇169个村巡回办案,4000余件案件无一改判,无一接到信访、投诉和不廉举报,作为一名法官,如果不是心中时刻装着群众,是很难交出这份答卷的。这名法官就是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人民法庭庭长郭兴利。
多年来,他坚持用脚步丈量民情,用背篼背着国徽和卷宗进村办案,坚持“自己多动腿,让群众少跑路”的工作理念,走遍辖区15个乡镇的169个行政村,把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送到百姓身边,被当地群众誉为“背篼法官”。
郭兴利在离县城100多公里的开封人民法庭工作,其间法庭先后调进调出干警26人,郭兴利却因为“辖区情况我熟悉走不开”,多次主动放弃回机关工作的机会,长年将自己的青春、精力放在了法庭办案和化解辖区矛盾纠纷中。
坚持调解为主,是郭兴利的工作方法。他总是努力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,将乡情、民风融入法理,用诚心与热心拉近与群众的距离,用公心与爱心打开群众心结,最大限度运用调解方式结案,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3500余件,近3年来调撤率均在95%以上。
郭兴利常年深入群众回访释法,对案件当事人法理之外、情理之中的诉求,对与案件相关的实际生产生活困难,想方设法帮助,尽心尽力解难,与辖区群众结下深厚情谊。
郭兴利始终坚持清贫的生活态度和工作作风,28年来没收过任何当事人的财物,下乡办案时,没有在老乡家里吃过一顿饭。
如今,根据其个人命名的“郭兴利工作室”建设活动在广元全市基层政法单位广泛开展并实体化运行,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