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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县:“三治融合”兴乡村

2020-04-27   来源:中国组织人事报

近年来,泸县探索推行以基层党建为引领,自治、法治、德治“三治融合”的乡村治理路子,努力打造充满活力、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。

该县夯实乡村善治之基,全面推行书记能力提升工程,连续3年遴选100名村社干部送泸职院进行学历提升。开展农民工“百千万”工程,从返乡农民工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。实施星级创评行动,每年按5个等次动态评定村级党组织,对连续2次评定为三星以下党组织,采取县、镇(街道)领导班子成员挂点、派驻工作组、选派第一书记、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等方式,促进转化提升。开展党群服务中心“亲民化”提升,全面推行“一站式”办理、为民代办服务制度,吸纳电商点、小超市、快递站等入驻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,充分发挥阵地服务群众功能。

坚持自治为本,实现征询意见谋事、村规民约定事、公开透明亮事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村社、农家走访,收集群众困难诉求。线上线下结合,开展“院坝会”“民情恳谈会”等系列活动,组织群众围绕产业发展、环境治理等内容建言献策。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基层自治工作体系,采取“村级自查+党委复查+法律审查”3级联查方式,全面修改、清理现行村规民约,为村民自治提供行为准则。成立农村道德评议会、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组织,整治群众身边的道德失范等乱象,推进乡风民风美起来。严格落实“三务公开”“四议两公开一监督”等工作要求,公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低保救助等重大事项。开展“一周一接访”“一月一走访”“一季一质询”“一季一公示”“四个一”工作法,确保村务规范运行,遏制基层微权力腐败。

坚持法治为要,构建四方联动法治格局。健全村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,落实村党组织、村民委员会、司法所、派出所四方主体责任,推进“访调、诉调、警调、援调”对接机制,运用法治方式服务群众。实施农村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工程,将法治内容统筹纳入村“两委”班子成员、人民调解员、网格员等培训内容,培养法律明白人。整合镇(街道)法律工作者、律师等,建立信访矛盾化解法律顾问队伍,参与村中矛盾化解,做到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。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,设立251个综治警务室,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建设法治公园、法治长廊等,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形成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。

坚持德治为领,以学育德、以文养德、以评树德。依托党员活动室、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、远程教育、村党史室4大教育阵地,展示村党建发展、集体荣誉等内容。以县、镇(街道)、村文化基层团队为基础,依托社会文艺团体党组织、“红色文艺兵”队伍,以文艺汇演、红歌传唱等形式送戏进村,强化家庭美德、社会公德等宣传。按照党员群众代表推荐、道德评议团评议等方式评选出一批“先锋党员”“好媳妇”等先进典型,引导群众崇德向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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