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基层党建 > 城市基层党建
泸州市龙马潭区:“党员报到”振兴基层治理队伍

2020-05-07   来源: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

人才兴,治理顺。针对基层治理人才力量薄弱的问题,泸州市龙马潭区大力加强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报到管理工作,积极构建党员示范带动、群众踊跃参与的共治共享治理格局。

全员报到力促基层治理队伍“强起来”。要求党员组织关系未在居住地村(社区)的党员,全覆盖亮明身份到居住地村(社区)党组织报到。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《党员基础信息台账》,详细掌握党员居住地村(社区)、居住小区、物业服务企业等信息,每季度更新1次,及时登记党员居住地变化、新转入党员和新发展党员信息。制作《党员报到回执单》,党员报到时交由居住地村(社区)党组织填写盖章后反馈所在党支部。村(社区)党组织建立《报到党员信息台账》,详细掌握党员居住地点、从事行业、兴趣特长、所属党支部及联系方式等情况,对报到党员进行分类后,移交网格(小区)党组织、网格员、业主委员会或自治组织统一管理,并建立QQ群、微信群等党员互动交流平台。

创新载体力促党员示范标杆“立起来”。创新推广“党员中心户”模式,村(社区)党组织或具体管理主体统筹所属党员和报到党员力量,在督促党员自觉遵守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、积极配合组织管理的基础上,按照党性强、履职意愿强、身体条件好的标准,择优确定一批骨干党员,通过骨干党员带动家属组建“党员中心户”,常态化联系服务本楼栋、本小区或邻近家庭,落实政策宣传、民情收集、文明劝导、纠纷调解、环境维护、产业帮扶等职责,培育基层治理骨干力量。积极引导“党员中心户”亮明身份,统一制作并张贴“党员中心户”标识标牌,通过党务公开等方式,公布“党员中心户”名单,强化身份认同和示范引领。

双向反馈力促作用发挥管理“严起来”。建立党支部和报到党员具体管理主体双向评价反馈机制,党支部每半年开展1次集中电话问访,了解党员在居住地的现实表现,对表现突出和表现消极的报到党员,居住地村(社区)党组织或具体管理主体及时反馈给报到党员所在党支部。出台《龙马潭区党员“微约束”实施办法》,将党员在居住地现实表现纳入14项负面行为清单,作为评价党员“德”的重要参考,作为党员评先评优、年度考核、选拔任用等重要参考,并纳入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,对现实表现差的党员进行约谈提醒和限期整改,屡不整改的按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。加大优秀党员的宣传表彰激励力度,党员居住地村(社区)和街镇等可设置一定名额用于表彰表现突出的报到党员。

四川党建微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