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2-21 来源:眉山市委组织部
近年来,眉山市聚焦深化老旧小区改造提质,突出党建引领、系统观念、建管并重,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,推动老旧小区治理提质增效。
育强骨干队伍,织牢治理体系。一是筑牢战斗堡垒。采取单独建、联合建、依托网格建等方式,实现1955个老旧小区党组织全覆盖,选优配强小区党组织班子成员,推行“支部建在小区、组织覆盖楼栋、党员联系群众”工作模式。二是建立群众组织。由小区党支部把好业委会(自管委)成立关,推动成立业委会(自管委)1016个。孵化群团组织、志愿组织、业缘趣缘组织900余支,发动其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、矛盾调解等工作,进一步增添治理活力。三是健全治理机制。组织居民全体参与、自主订立老旧小区居民自治规约,建立健全小区党组织牵头,商居代表、业委会(自管委)等多方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与共治机制,制定议事协商事项目录和小区党组织议事预审制度。
共商小区改造,适应群众需要。一是做好前置指导。印发《眉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》,明确改造范围、工作目标,推动各级党组织提前介入,引导居民代表深度参与改造方案设计,通过印发手册、入户走访、悬挂横幅等方式抓好政策宣传。二是倾听群众心声。充分发动老旧小区中的党员、“五老人员”等参与老旧小区“敲门行动”,找准安全隐患和设施、服务短板。召开小区改造专题会1078场(次),收集小区居民共性需求300余个。三是凝聚监管合力。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事中质量安全监管,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,组建居民代表团深度参与改造过程监督,查验改造情况,及时评价与反馈改造效果。
构建长效机制,维护家园新貌。一是提升物业服务。采取“连片打包”方式,将地域邻近、情况类似的老旧小区连片打包给优质物业服务企业,统筹建立市物业行业党委,加强物业党建联建。采取设立公示栏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方式监督物业企业履职情况。二是引入社会力量。以减免租金等方式,引入社会企业、社会组织建设和运营小区内政府闲置资产和公共设施,盘活小区闲置资源,提供老年助餐、幼儿托管等13项无偿或低偿服务。三是健全制度约束。制定小区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管理台账,逐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、管理、使用和续筹机制,坚持改造建设与后期管理并重,形成良性循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