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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山市坚持党建引领聚合力 推动老旧小区治理提质增效

2024-03-11   来源:眉山市委组织部

近年来,眉山市委、市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民生实事项目、人大代表十大民生票决实事,坚持系统观念、建管并重,以党建引领老旧小区改造,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,推动城乡融合发展。

培育自治主体,规范治理秩序。建立健全老旧小区基层党组织体系,推进自治主体队伍建设,党建引领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小区治理。着眼筑牢战斗堡垒,采取单独建、联合建、依托网格建等方式实现1955个老旧小区党组织全覆盖,选优配强小区党组织班子成员,推行“支部建在小区、组织覆盖楼栋、党员联系群众”工作模式,把组织体系深深扎根到党员群众中去。着眼激活群团组织,由小区党支部把好业委会(自管委)成立关,推动成立业委会(自管委)1016个,孵化群团组织、志愿组织、业缘趣缘组织900余支,发动其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、矛盾调解等工作,进一步增添治理活力。着眼理顺自治规范,组织居民全体参与、自主订立老旧小区居民自治规约,建立健全小区党组织牵头,商居代表、业委会(自管委)等多方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与共治机制,制定议事协商事项目录和小区党组织议事预审制度。

坚持需求导向,共商小区改造。“一小区一对策”合理确定改造内容,引导居民全过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。做好前置指导,印发《眉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》,明确改造范围、工作目标,推动各级党组织提前介入,引导居民代表深度参与改造方案设计,通过印发手册、入户走访、悬挂横幅等方式抓好政策宣传。收集群众需求,充分发动老旧小区中的党员、“五老人员”等参与老旧小区“敲门行动”,找准安全隐患和设施、服务短板;召开小区改造专题会1078场(次),收集小区居民共性需求300余个。凝聚监管合力,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事中质量安全监管,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,组建居民代表团深度参与改造过程监督、查验改造情况,及时评价与反馈改造效果,确保改造质量。

构建长效机制,维护家园新貌。着力完善老旧小区长效治理机制,变输血为造血,提升老旧小区治理可持续性,推动全市老旧小区集体收益提升17.2%。优化物业服务,采取“连片打包”方式,将地域邻近、情况类似的老旧小区连片打包给优质物业服务企业,统筹建立市物业行业党委,加强物业党建联建。采取设立公示栏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方式监督物业企业履职情况。引入社会力量,以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入社会企业、社会组织建设和运营小区内政府闲置资产和公共设施,盘活小区闲置资源,提供老年助餐、幼儿托管等13项无偿或低偿服务。推动常态长效,制定小区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管理台账,逐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、管理、使用和续筹机制,坚持改造建设与后期管理并重,形成良性循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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