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1-20 来源:川观新闻
省政协委员、四川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刘赋德
受多种客观因素影响,基层消防安全治理面临人员经费不足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、消防水源匮乏、道路不通畅等诸多困境难局。两项改革后,中心乡镇消防救援站破解了覆盖难题,但对于相对偏远、发展动能不足的乡镇仍有镇里顾不了镇外、中心顾不了周边的问题,农村抗御火灾能力不足。
为服务保障两项改革“后半篇”文章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实施,我建议,加快推进消防安全基层治理体系改革,进一步健全落实基层消防工作机制,明晰基层消防管理机构、人员、职责和待遇,减少监管盲区,提高灭火救援能力,切实打通消防安全管理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首先要完善基层消防治理组织机构,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基层落地,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和明确镇、村两级消防工作机构,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辖区消防管理工作,系统性解决政策支持、规划编制落实、人员来源、能力培训等具体问题。
其次要构建基层消防执法服务体系,尝试探索在具备条件的乡镇(街道)组建消防执法机构,其余地区依托综合执法队伍,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,构建基层消防执法服务体系,一体推进监督检查、行政执法、宣传教育等消防安全服务均等化进程。
此外,还应该健全灭火救援管理指挥体制,按照“一主两辅”应急救援力量构架,做实做强中心镇政府专职消防队,按需补充建设普通建制镇专职消防队伍。依托村(社区)应急分队,建强微型消防站。统筹属地指挥与专业指挥,建立由县级消防救援机构统一实施的联勤联训、联战联调机制。